我国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将实行分级、属地管理
发布时间:2013-04-07 03:18:47 访问量:399
近日,国家能源局印发 《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和《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根据《规定》,我国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实行分级、属地管理。国家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三级设置: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(简称总站)、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分站(简称分站)、水电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(简称监督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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